自家柯基在小区被未牵绳的大型犬扑咬受伤,对方称是自家的狗先受惊。想了解民法典对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一般归责原则、未牵绳或违规饲养会如何加重责任、被侵权人自身过错(如主动挑逗)能否减轻赔偿,以及取证与协商要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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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 (1)
宠物致害主要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章节,归责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,特定情形加重或减轻。
一般归责
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,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,不以过错为要件。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(如未牵绳)造成损害的,不得抗辩减责。
加重与减轻
- 加重:未牵绳、违规饲养禁养犬种,责任更重且原则上不可减轻;
- 减轻:损害因被侵权人故意(如主动挑逗、殴打)或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减轻甚至免除责任;
- 第三人过错:因第三人过错致害,被侵权人可选择向饲养人或第三人索赔。
取证建议
第一时间拍照录像、保留医疗票据、调取监控、固定证人,协商不成可凭证据起诉。实际责任仍应以具体案情与司法机关认定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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